2月7日,宁德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分别听取了《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除了对过去一年我市法院系统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和成绩进行总结外,反腐、惩治职务犯罪这些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都出现在报告中。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工作回顾
重执行——刑事案件下降0.8%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受理各类案件38442件,办结34325件,分别比2013年上升30.6%和18.5%;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784件,下降0.8%,生效判决罪犯332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308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789人,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1232人;突出打击重点,审结被告人杨拥军故意杀人、被告人陈小利抢劫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975件1353人;受理执行案件9322件,标的94.4亿元,执结641件,实际到位2.6亿元。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0991件,标的114.8亿元,分别增长13.3%和123.7%。
与此同时,去年,市政府与市法院首次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府院良性互动各项工作。
更透明——推进裁判文书上网
阳光司法方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0036份,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上网比达87%,为全省最高;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52场,持续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37场,司法公开逐步规范化、常态化。
讲创新——开展网络司法拍卖
在破解“执行难”方面,强化“一性两化”(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市法院与22家金融机构和公安、国土、住建等部门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市法院查控房产11452处、土地370宗、车辆339部,冻结银行存款51.9亿元;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限制出境12人、拘留83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1人。
创新执行方式,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4833.2万元;充分发挥失信联合惩戒体系的威慑作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5576元。
为民生——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47.4万元
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市法院巡回审判3158次,就地解决纠纷2018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72批247.4万元,对1280名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07.4万元,依法为刑事案件被告人制定辩护律师102名。
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工作回顾
全省率先整合生态环境检察职能
去年,全市检察院围绕“一县一园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立案侦查园区开发、能源利用、交通建设等重点项目实施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21人、“两违”背后职务犯罪19人、商业贿赂犯罪32人;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在全省率先整合生态环境检察职能,设立生态环境检查机构;组织开展“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福建”和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3件1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件19人;立案侦查生态资源保护、防灾减灾中涉嫌职务犯罪18人。适用“补植复绿”机制,督促补种林木6624亩。
建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档案专库
关注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重点打击和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宁德”建设。突出打击杀人、防火、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网络诈骗、黄赌毒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44人、起诉3521人;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成刑事和解90件107人,化解重点信访积案8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0万元,做出刑事赔偿决定2件,支付赔偿金13.8万元。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完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档案专库,开辟企业和社会机构6个帮教基地,为9名涉罪人员就业提供帮助。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纠正脱漏管10人。
推行“阳光检察”
加大反贪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9件128人,涉案金额2182万元。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9人,大要案85件110人,大要案率85.9%。
与此同时,推行“阳光检察”,去年10月以来,在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89条,公开起诉书、抗诉书和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81份,以公开促进监督、求质量、保工作。
2015年主要任务:
强化检察监督,规范行政司法行为
转变执法理念,更新监督方式,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行政诉讼和执行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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