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福鼎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
地点:福鼎市住建大楼七层大会议室
二、 听证会参加人(20名)
(一)消费者参加人(10名,委托福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
1、江艳如 桐山街道福全社区党支部书记 市人大代表
2、高世统 桐山街道镇西村村委会主任
3、陈美香 桐城街道龙山社区党支部书记 市人大代表
4、谢雀平 桐城街道海口社区居委会主任 省妇代会代表
5、王德命 山前街道石亭社区党委书记
6、刘子修 福鼎市平安协会秘书长
7、孔 光 福鼎市医院财务科副科长
8、张 驿 福鼎市兽医站职工
9、黄彩娟 新东源大酒店负责人 市政协委员
10、温 鸿 福鼎市嘉帆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经理
(二)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7名)
1、陈振延 福鼎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2、雷利章 福鼎市政协经济与人口资源委主任
3、董加旺 福鼎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4、王玮玮 福鼎市政府法制办科员
5、倪守镜 福鼎市民政局殡仪馆主任
6、董剑冰 福鼎市总工会副科级干事、经审委主任
7、刘建招 福鼎市消委会秘书长
(三)申请人及利益相关方参加人(3名)
1、孙伍朝 福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经理
2、梅 琥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3、刘晨光 福鼎市南溪水库管理处主任
三、 听证人(3名)
甘正团 福鼎市物价局局长
施 群 福鼎市发改局副主任科员、物价检查所所长
曾丽彬 福鼎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主任
四、 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补偿成本、合理盈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本次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一) 调整水价的依据
1、政策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省政府以及省物价局的指导意见要求,2016年底前,所有县市要实行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省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原则上统一按三级进行设置,第一级水量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二级水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对尚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可以采取季节性加价等政策,以促进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
2、成本依据。①根据福鼎市价格成本调查队会同宁德德润会计事务所共同出具的成本监审意见,自来水供水2013年至2015年3年平均供水定价成本(不含税收、利润)为1.45元/吨,②今年市政府批准南溪水库原水价格调整,导致自来水成本增加0.11元/吨。
(二)调价方案(见右表)
说明:1、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的比例按1:1.5:3安排;
2、上表中以下包含本数、以上不包含本数;
3、尚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实行季节性加价,每年6-10月,按基础水价加价15%。
五、自来水价格成本监审结论(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鼎市物价局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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