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保险是渔民实施渔业生产的另一个海上“保护神”。1月12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2014年我市全年共实现参保渔工5230人、渔船372艘,共收保费723万元,完成任务数650万的111%,创下我市保费新高。
“渔业互保是渔业保险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实施中,我们不断地探索更好的机制与做法,以求更好地服务渔民。”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满足渔区群众参加渔业互保的需求,在理赔上,我市先行开辟了绿色通道,快速查勘,认真做好记录取证,及时上报省协会予以赔付,有效缓解渔民群众因灾返贫。全年共受理理赔案件43起、除销案、不予立案各1起,已结案20起,共赔付73.13万元。
渔业在大农业中属于一个高投入、高风险的行业,渔业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是海洋和内陆水域游动性的生物资源,这就决定了它的生产活动环境,较陆地有更大的自然风险。特别是海洋捕捞业和养殖业,最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损害。近年来,我市作为最早实施渔业互保试点县之一,积极推进普及渔业互保工作,协助省渔业互保协会在充分考虑承保风险的基础上,险种不断增加,保额逐步提高。
2013年,我市沿海地区渔船上渔工的雇主责任互保金额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5万元,同时增加了雇主责任附加人身平安互保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互保,提高了会员的保障程度。2014年,远洋渔工保额从50万元扩大到80万元。
此外,2012-2014年费率逐年降低,沿海渔船互保除船龄10-15年钢(铁)质渔船一切责任的互保费率下降20%外,其他各类渔船互保费率统一下降5%,2014年远洋渔船承保一切险费率下降约17%,减轻了会员负担;保费省级财政补贴提高。
政策性水产养殖互保试点的开展更是解决了水产养殖业参保无门的困境。目前,我市已成为该项保险的4个试点县之一。同时,我市还作为6个试点县之一,积极开展了参保渔船小额贷款的试点工作,让加入省渔业协会的参保渔民获得更多的贷款资金支持。
新闻链接:
渔业互保,成为渔业互助保险,主要涉及渔船的财产险保险以及渔工的人身安全保险。具体险种如下:
(一)沿海渔船渔工责任互保
1、雇主责任互保:互保期内受雇佣于渔业互保协会会员的渔工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因遭受意外事故伤害致使死亡、伤残以及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依法应由会员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按规定负责赔偿。
2、雇主责任附加人身平安互保:参加雇主责任互保的会员方可参加雇主责任附加人身平安互保,所有捕捞渔船上的渔工均要参加雇主责任互保和雇主责任附加人身平安互保模式(即25万/人+15万/人)参保。在互保期间内,受雇佣于会员的渔工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伤害导致死亡或失踪,依法应由会员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互保协会按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3、雇主责任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互保:参加雇主责任互保的会员方可自愿参加雇主责任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互保。在互保期间内,受雇佣于会员的渔工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含)以上或互保协会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依法应由会员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互保协会按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二)沿海渔船互保
参保对象为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60马力以上渔船。互保标的为参保渔船的船体、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上载明的动力机械设备、甲板附属设备(灯光围网船的灯具除外)、通讯、导航设备。未经约定参保的互保渔船的所载货物、燃料、渔网、渔具、零星工具、用具、备用机件、渔获物、给养品、渔需物资、船员的私人财产及其它附属设施等不属于互保标的。该项互保分全损责任和一切责任。一切责任仅承保船龄15年以下的钢质渔船。
(三)内陆渔船渔工及海(淡)水养殖渔工人身平安互保:
互保标的为全市内陆渔船上渔工、淡水养殖渔工;沿海海水养殖渔工。在互保期间内渔工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或烧伤,互保协会按照互保条款约定给付互保金。在互保期间内会员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按照互保条款约定补偿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 上一篇:磻溪赤溪小流域治理项目 开工建设
- 下一篇:官城陈律鹏的爱乡故事
- 没有相关新闻!
①福鼎生活网上发布的所在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福鼎生活网”或“来源:http://www.51ggwu.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