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前岐双屿海堤强化加固三期工程招投标
http://www.51ggwu.com/ 2014-7-14 10:26:32 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一轮海堤强化加固三期工程——福鼎市前岐双屿海堤工程已由宁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德市水利局以宁发改审批[2014]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筹措,招标人为福鼎市前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一轮海堤强化加固三期工程——福鼎市前岐双屿海堤工程;
2.2 建设地点:福鼎市前岐双屿
2.3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加固海堤长度1公里,桩号为1#堤段0+000-0+170及2#堤段0+000-0+830,工程预算造价3280672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 5 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咨询单位: / ;
2.7.2.设计单位:福州明川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
2.7.3.代建单位: 无 ;
2.7.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3.6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质检员1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07月10日至2014年0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局二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光盘、图纸等),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前一天17时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企业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08月0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局二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证书与《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为同一个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所有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件(原件)由招标人收集统一管理,在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后,退还未中标候选人的证件(原件)。公示期结束后,退还第二、第三两名中标候选人的证件(原件)。招标人对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安全员)证件(原件)实行押证施工直到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如果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未能将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件(原件)交由招标人收集统一管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局二楼)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前岐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鼎市前岐镇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50531652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6层603室A间
电话:18059378959,传真:0591- 87811835 ,邮编:350001
联系人:邱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
帐户名称: 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9060 3100 6001 00000 13111
联系电话: 0593-7825898
联系人: 林先生、夏女士
地 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大楼四楼
交易中心开标地址:福鼎市国土局二楼开标大厅
本招标项目新一轮海堤强化加固三期工程——福鼎市前岐双屿海堤工程已由宁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德市水利局以宁发改审批[2014]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筹措,招标人为福鼎市前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一轮海堤强化加固三期工程——福鼎市前岐双屿海堤工程;
2.2 建设地点:福鼎市前岐双屿
2.3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加固海堤长度1公里,桩号为1#堤段0+000-0+170及2#堤段0+000-0+830,工程预算造价3280672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 5 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咨询单位: / ;
2.7.2.设计单位:福州明川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
2.7.3.代建单位: 无 ;
2.7.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3.6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质检员1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07月10日至2014年0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局二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光盘、图纸等),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前一天17时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企业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08月0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局二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证书与《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为同一个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所有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件(原件)由招标人收集统一管理,在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后,退还未中标候选人的证件(原件)。公示期结束后,退还第二、第三两名中标候选人的证件(原件)。招标人对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安全员)证件(原件)实行押证施工直到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如果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未能将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件(原件)交由招标人收集统一管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局二楼)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前岐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鼎市前岐镇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50531652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6层603室A间
电话:18059378959,传真:0591- 87811835 ,邮编:350001
联系人:邱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
帐户名称: 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9060 3100 6001 00000 13111
联系电话: 0593-7825898
联系人: 林先生、夏女士
地 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大楼四楼
交易中心开标地址:福鼎市国土局二楼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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