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从9月1日起征缴
http://www.51ggwu.com/ 2014-9-3 11:35:53 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
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已从9月1日起征缴,征缴工作将持续到年底。
据了解,包括学生在内的尚未参加其他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均可参保。参保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每人每年4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年120元。我市自2008年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以来,以其缴费标准低,享受待遇高,此项政策一经出台,深受老百姓的欢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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