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本是人生一大喜事,但若被小偷也视为“喜事”,难免会由喜转悲。近年来,盗窃行为频频发生在特殊场所,尤以婚礼现场为甚。盗窃者利用人多吵杂的现场来实施偷盗行为,这不仅触犯了法律法规,而且严重影响了受害人的心理。
2013年2月5日市法院受理了高某在婚礼现场盗窃案。该案的被告人高某于2012年11月17日18时许逛至本市山前街道某小区时,见某号房屋陈某在办婚礼,便趁人不备,进入该屋三楼前间行窃,后被陈某母亲发现,随后被赶至的陈家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高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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