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10月27日04 时37分,福鼎市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山前水木年华KTV前面,闽JR****小货车撞伤一名环卫工人。接警后,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值班民警谢徐穗、周灵杰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经福鼎市医院“120”急救医生确认,受伤的环卫工人已当场死亡。★领导重视由于案情重大,值班民警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交警大队缪佛宁大队长和分管事故的翁以锐副大队长得知这个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
缪佛宁大队长立即组织召开案情碰头会现场处置完毕后,缪佛宁大队长立即组织召开案情碰头会,在会上明确了案件调查的重点和方法,会后又精心安排精干警力,对该事故开展全面调查,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资料,走访事发地点的目击者,结合现场证据查明:2015年10月27日04时30分许,驾驶人吴某某驾驶闽JR****号轻型普通货车从福鼎市山前里洋菜市场往流美大桥方向行驶,途经福鼎市城东南路183号门前路段时,碰撞横过公路的环卫工人雷某某,造成雷某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吴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7日当天被福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交警大队认定吴某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案件经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现已批准逮捕。
成功调解由于当事双方的经济能力、家庭情况都不好,在赔偿方面一直无法达成较接近的调解意向,于是缪佛宁大队长又安排了多元调处中心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配合办案民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以案释法、以法说理、不厌其烦地给双方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在11月11日上午,当事双方在交警大队达成了一致的赔偿协议,由车方赔付死者方五十三万元人民币,当事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对交警大队民警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和一致肯定。
2015年10月27日04时37分,市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山前水木年华KTV前面,闽JR0706小货车撞伤一名环卫工人。接警后,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值班民警谢徐穗、周灵杰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经市医院“120”急救医生确认,受伤的环卫工人已当场死亡。
由于案情重大,值班民警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交警大队缪佛宁大队长和分管事故的翁以锐副大队长得知这个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
现场处置完毕后,缪佛宁大队长立即组织召开案情碰头会,在会上明确了案件调查的重点和方法,会后又精心安排精干警力,对该事故开展全面调查,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资料,走访事发地点的目击者,结合现场证据查明:2015年10月27日04时30分许,驾驶人吴某某驾驶闽JR0706号轻型普通货车从福鼎市山前里洋菜市场往流美大桥方向行驶,途经福鼎市城东南路183号门前路段时,碰撞横过公路的环卫工人雷某某,造成雷某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吴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当日被福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交警大队认定吴某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案件经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现已批准逮捕。
由于当事双方的经济能力、家庭情况都不好,在赔偿方面一直无法达成较接近的调解意向,于是缪佛宁大队长又安排了多元调处中心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配合办案民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以案释法、以法说理、不厌其烦地给双方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在11月11日上午,当事双方在交警大队达成了一致的赔偿协议,由车方赔付死者方五十三万元人民币,当事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对交警大队民警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和一致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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