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2013.11.11”特大运输毒品案两主犯被判死刑
http://www.51ggwu.com/ 2015-11-12 16:29:17 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
近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福鼎市公安局侦办的省厅督办“2013.11.11”特大运输毒品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蔡某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主犯彭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起案件是福鼎市局侦办的现场缴获毒品最大(共抓获涉毒人员3名,缴获毒品冰毒5750克)、单案判决罪严厉、侦查跨越区域最长( 北上江苏常州、吴江、浙江桐乡,南下福建晋江、广东 潮州、 汕头,两进重庆 ,行程近万公里)的毒品案件。案情连接 2013 年11月13日,福鼎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省厅督办的特大运输毒品案 ,缴获疑似毒品冰毒6大包约6公斤,抓获涉嫌运输毒品嫌疑人2名。2013 年11月11日上午10时53分许,福鼎市局高速交警在闽浙收费口稽查一辆贴牌的宝马牌轿车(原牌照为AX****)时,发现车内三人形迹可疑。民警进一步对违章情况进行盘查时,三人趁机逃跑,并将两袋约6公斤疑似毒品冰毒,丢弃在路边的杂草丛中。得知情况后,福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开展缜密侦查。经过调查分析,专案组发现此辆车为重庆市租赁车辆,逃跑的三名嫌疑人分别为李某、蔡某某、彭某某,并在浙江瑞安获取到活动轨迹。获此信息后,专案组立即组织精干民警前往抓捕。经缜密侦查,福鼎市公安局于11月12日在浙江省瑞安市某酒店将嫌疑人蔡某某及彭某某抓获,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14年1月在重庆被成功抓获。
(责任编辑:fuding)
相关新闻
- 没有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
①福鼎生活网上发布的所在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福鼎生活网”或“来源:http://www.51ggwu.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