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在9个市(区)试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省教育厅消息,今年下半年的第四季度,我省将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目前,在前期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我省先选定福州市鼓楼区等9个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将逐步在全省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据东南快报记者了解,这9个试点单位为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漳州市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三明市沙县教育局、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宁德市福鼎市教育局。
按照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也比较广,包含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在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室、电化教育馆、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中小学教师资格不再终身制 告别“铁饭碗”
教师终身制将被打破,教师职业不再是“铁饭碗”。今后,我省将逐步在全省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五年一个周期,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有违师德者注册不合格
省教育厅昨日消息,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我省将先在部分市、县(区)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试点单位包括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漳州市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三明市沙县教育局、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宁德市福鼎市教育局。其他地区视试点进展情况另行安排。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需要定期注册的教师,既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也包括在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室、电化教育馆、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职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我省规定,中小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应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此外,如果一名教师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或者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或者一个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都必须暂缓注册。
申请教师资格要参加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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